金像杯化妆摄影大赛活动
经研究决定,江西传媒学院金像影视传媒学院举办“金像杯”化妆、摄影大奖赛。
一、参赛细则
1、作品内容必须是歌颂党和社会主义,充满正能量,表现大学生积极健康向上精神,不得含有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、不得污蔑民族文化、不得泄露国家机密、不得侵犯他人隐私、不得盗用他人作品。
2、摄影作品应是本人所摄,没有获得过同级以上作品大赛等级奖,作品的拍摄时间不限、题材不限,作品内容真实,不得通过PS进行添加不存在的事物。
3、化妆造型参赛作品应是参赛者本人所作,由评委现场打分进行评选。化妆内容题材不限,化妆所用材料、用具自备。
4、摄影参赛作品使用器材不限,手机、数码相机均可。
5、参赛人员:江西传媒职业学院在校学生和历届毕业生(金像影视传媒学院教师不参加)。
6、摄影作品以电子方式传送至大赛评选组,并注明作者姓名、类别、作品名称。(评选组邮箱:2556519642 @qq.com)
二、作品类别
1、化妆造型:题材不限,要求有特定主题,创意构思新颖。
2、摄影:①图片类(风光、人像、新闻、纪实等)
②小视频(学习、生活、亲情)
三、作品评选
以质量和艺术水平为标准,请名家和专业教师担任评委。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方式进行评选。
四、奖项设置
化妆造型: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,创意奖,佳作奖若干;
摄影图片: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,佳作奖若干;
摄影视频: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,
等级奖获得者颁发证书与奖品,佳作奖只颁发证书。
五、其它事项
1、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入选与获奖作品,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有作者负责。
2、截稿时间:2016年1月3日
3、送稿地址:金像影视传媒学院
4、2016年1月8日下午2点半举行颁奖,内容有:化妆现场比赛,评选。摄影,视频作品幻灯展示、大型秀场、歌曲、小品、舞蹈表演。
金像影视传媒学院